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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006年修订稿)

为促进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鼓励创新精神,学校决定设立“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

参评对象为当年通过论文答辩并获得华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者。

二、评选条件

1、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

2、学位论文送审结果及答辩结果均为优秀;

3、在校学习期间硕士研究生在4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博士研究生在4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三篇以上论文。

三、上报、评选时间

1、上报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为:每年15日至15日和615日至630日,915日至1015日通讯评审,1016日至1110日汇总材料。

2、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2)导师推荐;

3)院(系)按学科专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3、申报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准备学位论文5份、填写申报表1份,报送研究生处。

4、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将送校外5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由研究生处负责汇总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四、奖励办法

华侨大学对评出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由学校进行奖励,颁发“华侨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证书”和奖金。奖金额度为博士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3000元,指导教师2000元;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1500元,指导教师1000元。奖金由马万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励基金颁发。

五、本评选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院、系

 

学科、专业

 

导师姓名

 

学位论文题目

 

 

导师推荐意    

 

院、系推荐意    

 

研究生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