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华侨大学、暨南大学两校联招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日5月18日

2. 报名地点:

1)华侨大学招生处(福建省泉州市)

2)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生办(厦门市集美区)

3. 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报名。

4)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内地各报考点报名考试,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4. 报名程序

1)请先登录华侨大学、暨南大学两校联招报名网页进行网上报名;

2)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表、高中各阶段成绩证明、1寸彩色近照2张前往华侨大学招生处、华文学院招生办进行报名预确认(具体需要材料详见招生简章);

3)签署诚信承诺;

4)缴纳报名费(500元港币);

5)经华侨大学招生处审核材料通过后,考生等通知进行报名最终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咨询电话:

华侨大学招生处           0595-22695678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生办   0592-6068011